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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3日,浙江省某居民小区业主代表给杭州电监办送来感谢信,称杭州电监办在办理该小区业主举报当地供电企业违法收取小区电力设施改造费用事项中,严格执法,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2007年5月11日,该小区业主向杭州电监办举报,称当地供电企业违法进行小区电力设施改造并收费。鉴于此事涉及面广、时间长、影响大,接到举报后,杭州电监办立即组织调查。2008年3月25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公告,决定全额退还已收取的电力改造费用每户650元(同时决定退还自来水改造费用每户1150元)。为表示感谢,业主代表给杭州电监办赠送了一面锦旗:严格执法、伸张正义、一心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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