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

关于公布浙江省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地方企业申办情况的通报

首页 关闭

关于公布浙江省电力企业许可证(发电类)地方企业申办情况的通报

                       杭电监发〔2008〕1号

关于浙江省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地方企业申办情况的通报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9号),经申请人申请、许可机关依法审查,截至2007年12月30日,全省共有117家地方企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准予从事发电类电力业务(见附件1)。另有130家地方企业已经向我办提交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正在办理中(见附件2)。
  目前我省总装机6MW以上的地方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申报工作已基本完成,请尚未提交申请的有关企业抓紧与我办资质管理中心联系,尽快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1:浙江省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地方企业名单
  附件2:浙江省正在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地方企业名单   

                                       二○○七年一月四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杭州监管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所计算机中心
浙ICP备0506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