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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电监发〔2008〕31号
各有关水电企业:
审计署已于今年4月起对浙江省电力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审计署专项审计组要求水电企业填报《浙江省水电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表》。请你们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6月27日前,各水电企业必须将承诺书、纸质和电子版的专项审计调查表及其附件一并报送我办。专项审计调查表电子版本可在我办网站下载,网址:www.serch.gov.cn。
承诺书、纸质专项审计调查表及每张附件(A4纸)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新安江水力发电厂、富春江水力发电厂、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桐柏抽水蓄能电站、乌溪江水力发电厂、紧水滩水电厂、石塘水电厂等7家中央直属水电厂需就缴纳水资源费情况写出书面说明(截至2008年4月底,内容包括是否缴纳,向谁缴纳,缴纳时间和金额),加盖单位公章后与专项审计调查表及其附件一并报送我办(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杭州监管办公室)。对于未按期报送的水电企业我办将抄告专项审计调查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黄龙路8号浙江电力生产调度大楼7楼
邮箱:hzb-jcc@serc.gov.cn
邮编:310007
联系人:沈峻靓
电话:0571-51102722
手机:13588806606
填报中如有问题请与专项审计调查组联系:
黎海波、王岳剑、尹春。
电话:0571-51103806、51103805。
附件1:浙江省水电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表
附件2:浙江省水电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表填表说明
附件3:承诺书
杭州电监办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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