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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 明确目标 克服困难切 实做好我省的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06年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浙江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讨论2006年我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主要目标,努力实现电力安全生产良好稳定的局面。
  下面,我就我省2005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作一简要回顾,对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
  一、2005年电力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省各电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电监会、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作用,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克服了电力电量缺口大、电力建设和改造任务繁重、自然灾害频发、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依然严重等不利因素,保持了我省电力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用电的需要,全面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电力安全生产成绩斐然。
  (一)未发生重大电力生产事故,电网和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全省电力系统未发生重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及水电厂垮坝事故。电网企业发生一般电网事故5起(其中4次因台风引起、1次系山火引起),一般设备事故12起,都比上年大幅度下降。发电企业发生1起人身死亡事故,死亡1人。省电力公司多年来首次实现没有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省能源公司在去年机组台数增多,煤炭质量差,长时间连续高负荷运行的情况下,仅发生2起一般设备事故,同比下降33.3%;发生设备一类障碍44次,同比下降4.3%;发生机组非计划停运44次,同比下降31.3%。全公司共40台发电机组中,有14台机组没有发生非计划停运。温电#4机组实现连续运行509天,创省内300MW发电机组连续运行最高记录;北电#3机组实现连续运行508天,创国内600MW机组连续运行最高记录;钱电#1机组、镇电#5机组连续运行天数分别达到了392天和370天。
  (二)电力安全生产保障了我省电力电量高速增长的需要。
  2005年,我省全社会用电量1642.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69%。全省最高统调负荷达到了2067MW,同比增长25%,最大日用电量达到4.35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73%;统调发电量870.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64%;最大和平均外购电力分别为7313MW和5351MW,全年受电量39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93%,;全年拉限电损失电量15.3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3.8%。
  (三)积极应对强台风袭击,夺取了防台抢险的全面胜利。
  2005年我省连续遭受了“海棠”、“麦莎”、“泰利”、“卡努”4个强台风的袭击。台风频率之高,强度之大,范围之广,实属罕见。电力系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前部署,协调一致,积极应对,全力抢修,确保了浙江电网的安全运行。
  各电力企业把“防汛防台”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总结我省历年防台工作经验与教训,及时召开年度“防汛防台”工作会议,组织气象会商,完善防汛防台组织指挥体系,修订应急预案,按时对重点企业和生产现场进行检查,防汛物资准备充分,努力做好抗击台风“防、避、抢”各个环节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使防汛防台工作做到了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面对强台风的频频袭击,我省电力战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以国家电监会《关于做好2005年防汛和防汛抗台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政府有关防汛抗台会议精神为指导,把防汛防台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在思想、组织和措施上做好充分准备的同时,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准确跟踪台风发展动向,主要领导亲临一线指挥,快速传达省委省政府对防台工作的指示,及时启动防台应急预案,全面落实防汛防台各项措施。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将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抗台抢险救灾工作的强劲动力,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通宵达旦奋力抢修,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被损设备的抢修,在最短的时间内向社会恢复供电工作,将灾害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国家电监会柴松岳主席对去年我省电力系统防台抢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四)厂网合力、优化调度、有序用电,保证了电力系统安全度过夏季用电高峰。
  2005年我省电力供应情况虽然比上年整体有所缓和,但仍然是全国缺电最为严重的省份。随着我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电力电量屡创历史新高,特别是高峰用电需求更呈快速增长态势。
  面对迎峰度夏严峻的供电形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有关部门、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公司和各发电企业,始终坚持企业服务社会的理念,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迎峰度夏期间,千方百计挖掘设备潜力,通过各种渠道增大外购电力电量,广泛推行有序用电,及时出台有关应对措施,有力地保障了浙江电网平稳度过夏季用电高峰。
  省能源公司的嘉兴二期工程5号机组(600MW)和温州电厂三期工程5号机组(300MW)在迎峰度夏前投产,机组投产后运行稳定。嘉兴二期工程6号机组(600MW)、华电杭州半山发电有限公司燃机工程1号机组(390MW)在迎峰度夏期间进入了调试,获得了调试电量。省电力公司在迎峰度夏前抢建了一大批输变电设备,投产了多套500千伏、220千伏变电设备和多条输电线路。迎峰度夏前,完成了一大批设备大、小修任务,及时消除了一大批设备缺陷。尽管燃煤价格居高不下,资金占用量大,各发电厂还是顾全电网迎峰度夏大局,存储了大量的煤炭。省电力试验研究院开展了迎峰度夏技术监督检查,各电力企业也及时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这些工程的适时调试和投产,设备检修工作的适时完成,为电网平安度过夏季高峰,保障人民生活用电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夏季高峰时期,浙江电网用电量一度呈日日攀升的态势,全网火力发电机组已开足马力,连续长时间高负荷运行。水电厂水库水位日日见低,发电能力不断下降。以油为燃料的燃机电厂不顾油价暴涨而严重亏损的情况,依然以社会责任为重,积极采购燃油,服从调度命令,保证机组稳发满发。按计划受进的电力电量虽源源不断从省外输入浙江电网,但仍满足不了电力电量快速成增长的需要。在这困难时刻,省电力公司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兄弟省市发出了增援的请求。国家电监会杭州电监办也向国家电监会及时报告了浙江电力紧张状况。在国家电监会和国家电网公司等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及时跨区调入了一批应急电力电量,有效地保障了浙江电网的迎峰度夏。
  有序用电成绩显著。2005年6月23日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联合召开2005年全省电力迎峰度夏新闻发布会,对进一步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坚定不移地贯彻 “有保有限、先生活、后生产”的有序用电原则,努力做到 “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损失少、影响小”。既保证高峰缺电时段不超用,又做到低谷时段不少用。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坚持科学调度,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到了调度“三公”,保证了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建立了有序用电考核制度并进行严格考核。
  三是加强了需求侧管理和负荷预测工作,确保充分合理的利用有限电力资源,并积极做好省外购电。
  四是在用电指标分配和考核工作方面,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杜绝强行超用现象发生,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五是在电网调度技术管理方面,统筹规划并重新确定了《超电网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表》、《事故紧急拉电序位表》、《低压、低频减载方案》、“错峰、避峰方案”、“轮停方案”等等。既避免了不合理限电,也保证了充足的拉限电空间,以确保调度员有充足的调控手段。
  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厂网协调一致,携手应对,2005年迎峰度夏用电高峰拉限电情况明显减少,按调度统计口径,去年7、8月份,全省共拉电损失电量4.3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4.25亿千瓦时,下降76.52%。整个电网夏季运行稳定,供电有序。
  (五)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家电监会正式实施《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华东区域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实施办法》等规章。我省各电力企业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省电力公司制订了《省公司反事故斗争方案》;修订了《浙江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浙江省电力公司领导成员、机关各部室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宣传落实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省能源公司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实施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起草了适合浙能公司行业特点的《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以细化公司系统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定性、考核范围和考核标准,确保事故调查处理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积极引用了国家电网公司修编出版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变电站电气部分)作为补充,完善了公司安全工作规定。钱清电厂已先行制定了《安规实施细则》。这些工作进一步保证了电力安全生产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六)加大了电力建设与改造力度,为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奠定基础。
  2005年,是我省电力建设规模最大的一年。新增统调发电机组16台,总容量4305.64MW;新增500千伏变电所5座,扩建3座,合计新增变电容量6500MVA;新增220千伏变电所20座,扩建13座,合计新增容量6480MVA;新增500千伏线路17条,净增长度692.440公里;新增220千伏线路52条,净增长度918.094公里。这些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大大减轻了电网的压力,提高了电网抵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电力安全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全面开展。
  2005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44号)的总体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也编制了《浙江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于10月18日颁布。成立了浙江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协调小组。《预案》的颁布,应急组织的成立,标志着国家和省级电力安全应急机制已基本建立。
  根据国家和省政的电力应急预案,我省电力企业在落实预案上已开始做了大量工作。省电力公司制定了《浙江电网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电网黑启动方案》、《浙江电网区域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浙江电网500kV变电所防全停电预案》。各发电公司也修订或制订了以《防止全厂全停电事故措施及事故处理预案》、《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水电厂垮坝事故应急预案》为主的一系列配套预案。成立了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机构,落实了应急保证措施,建立并不断加强应急抢修(险)队伍的建设,并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以上这些都为快速有效的应对电力突发事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狠抓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在建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形势良好。
  针对去年1-8月全国电力建设施工重大事故频发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安监总局和电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各电力企业跟据“通知”要求,结合全国电力安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抓好抓实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调整和整改,切实有效的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由于电力系统全体员工,围绕省委省政府电力建设“三个一千”的规划目标,各建设工程业主切实加强了基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尽管去年是我省电力建设高峰年,在电力建设任务空前繁重的情况下,安全生产局面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新建机组移交商业性运行水平,省发改委以浙发改能源[2005]1234号文对新机组转入商业运行的条件作了明文规定,这一规定既适应了我省电力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厂网分开后保障新机组适时安全可靠并网进入商业性运行的需要,也体现了浙江电力系统电源建设管理的先进水平。该文将并网安全生评价列为新机组转入商业性运行的必须条件之一,这标志着并网安全性评价将是电源建设工程一项必须履行的工作,也是电力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我办已组织专家,分别对国华浙能宁海电厂2号机组和浙能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进行了安全性评价,收到了良好效果。

  (九)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和谐监管环境初步形成。
  去年4月22日,我办正式挂牌办公。开办伊始就将电力安全监管列为重点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电监会授权,与华东电监局对安全监管职责的调整,我办从2005年9月1日起,对浙江省内除华东电网公司直管、代管发电厂、核电厂外的其他电力企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华东区域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定了《浙江省电力安全监管实施意见》。根据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我办及时配备了安全监管人员,着手建立浙江省电力安全技术管理专家库,定期发送安全监管月报,及时收集与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在各电力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得以开展。
  我办牢固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强化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电力安全生产知识,努力使自己的业务水平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适应。加强与各电力企业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尽力为企业服务上多下功夫。尽管我办人力有限,但还是积极会同或参与了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迎峰度夏技术监督大检查、防台抢险等工作,参与了定期召开的厂网联席会议。参与了《浙江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及落实有关工作。为维护浙江电网的稳定运行,构建和谐的安全监管工作环境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2005年浙江电力安全生产的成绩十分显著,我们平稳度过了夏季用电高峰,胜利抗击了四次强台风的袭击,完成了繁重的建设和生产任务,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生产事故。可以自豪地说,浙江电力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继续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电力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国家电监会杭州电监办对全省电力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电力安全生产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也对我办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在充分肯定去年成绩的同时,我们仍应保持冷静的头脑,客观地分析电力生产和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今年我省电力电量供应总体可以平衡,但季节性、时段性的缺电依然存在,气候因素对供电负荷的影响不断增大;燃用天然气电厂因气源短缺问题而发电能力不足,有些机组甚至无法按期投产;电煤价格良性机制尚未形成,致使电煤供应仍困难很大,且电煤的质量问题并未得到有效控制,对电站锅炉的安全稳定运行影响很大。新投产机组由于制造、安装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影响移交生产后实现长时间的安全稳定运行。局部区域电网供电能力不足,安徽敬亭~瓶窑500千伏单回线路输电能力不足,影响了浙江的受电;钱塘江过江通道存在输电瓶颈,500千伏乔司~涌潮双线经常满载运行,影响了浙中浙南地区受电,也影响嘉兴电厂二期机组的出力;500千伏河姆变主变频繁超稳定限额;低谷时段瓶窑~武南双线潮流经常达到稳定限额,天荒坪电厂被迫减少抽水。由于电力建设政策处理的困难,已严重影响电力项目不能按时开工建设和投入生产,加重了电网安全运行的压力。电网抗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相对还弱;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事件时有发生,对电网安全运行潜在着严重的威胁。因此,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认识,坚持团结治网,切实抓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浙江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2006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电力需求仍呈快速增长,对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从而电力对安全生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黄菊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电力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就电网安全生产曾多次作出过重要批示。今年1月23日下午,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今年1月16日我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浙江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全力做好2006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2006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类电力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不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损坏、电厂垮坝、火灾和交通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为此,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要继续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以安全法制建设、安全科技创新、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是和谐社会、和谐企业建设的重要要内容。安全生产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人命关天,安全为天,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关爱生命的思想。把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卫生,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员工体会到在企业工作是安全和卫生的,健康是得到保障的,以充分激发出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要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主题,结合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省电力系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安全生产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是新时期安全生产管理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我们已制订了很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在实际中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变化,特别是体制的变化,对其修改和创新也是必须的事。标准化和信息化是保障安全生产作业,保证施工质量,防止操作差错的发生和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我们要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要建立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对新建电力工程的安全设施要与主设备实现“三同时”,不断引进和吸收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提高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治理能力,努力提高电力生产的本质安全。
  (二)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要尽快建立起有效的电力安全应急机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做到防患于未然。
  2005年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5项专项应急预案已向全社会发布。《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是是25项专项预案之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根据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各有关电力企业要紧密协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充实应急指挥机构,认真组织反事故演习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形成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信息畅通的事故应急体系,同时加强与各级政府的协调配合,共同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全面认真做好各类电力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善,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应急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要重点加强对防止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预案、电网黑启动预案和防止骨干电网稳定破坏措施预案、重要城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大型火力发电厂还要重点做好防止全厂停电事故措施及事故处理预案;在发生重大电网事故情况下如何维持保厂用电运行及安全停机和启动机组的预案。水电厂必须具备黑启动能力,以保障电网的黑启动。另外,对防止台风、雪灾等自然灾害事故、防止水电站垮、漫坝事故和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预案编制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做好电网年度运行方式的编制出版和执行工作
  电网年度运行方式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技术和管理文件,是省、市两级电网调度工作的重要依据。年度运行方式根据我省年度电力电量的市场需求和发电能力及可能受进的最大电力电量作了预测并逐月安排;分别对500千伏、220千伏主变、母线和线路进行了“N-1”静态安全等分析,提出了电网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汇总了气象部门对水电厂所在流域的降雨量预报数据;安排了发、输、变电设备的检修计划;对发电机组的进相深度作了统计;对电网的无功功率进行了平衡等等。
  各发供电企业要认真执行电网年度运行方式,按年度方式的要求完成设备的检修任务;安排好基建投产和设备改造工作及所需的施工停电方案;基建工程单位应及时向调度机构提供远动、通信、保护等设备资料,以便调度机构进行保护整定和运行方式的预安排;新建机组应及时签订调度协议,并做好调度协议中规定的各项工作;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设备运行情况、基建和技改工程的实际进度,合理修订年度检修计划和投产计划,及时调整运行方式。调度机构要对重点线路的潮流和重要主变的负荷予以监视和控制;要做好电网年度反事故演习,各发供电企业要予以密切配合。
  (四)坚持团结治网,加强厂网协调
  当前,浙江电网已经进入大电网、大机组、高电压、高自动化的阶段,电网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坚持团结治网,加强厂网协调运作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充分条件。厂网协调,团结治网也是浙江电力系统的优良传统,尽管电力管理体制因厂网分开的改革而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对浙江来说,这一传统并未受到冲击,以定期召开厂网联席会议和三公调度会议等方式维持着良好的厂网关系。我们要继续组织召开好厂网协调会议和三公调度会议,及时交流电网和电厂运行信息,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信息,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协调相关工作。
  要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发电厂要根据调度命令及时调整机组出力、投入或退出电网运行。电网要根据机组运行状况及时修正运行方式。对新投产的机组,应按有关规定完成所有调试项目,保证高质量的投入生产。调度机构要为新机组整套启动调试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建设单位要按并网调度协议的规定将有关技术文件和调试计划及时提交给调度机构,以便调度机构对运行方式和相关工作的安排。
  发电厂要使机组具有辅助服务的能力,并根据电网需要适时提供辅助服务。当前要重点做好一次调频,AGC和进相运行的相关工作。
  继续开展涉网涉厂安全性评价,对涉网涉厂设备的安全性定期予以评估。
  调度机构要不断提高负荷预测水平和调度自动化水平,在保证电网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机组负荷的频繁调节,特别要防止负荷的大起大落。
  华东电力市场拟在4月份进入试运行,在电力市场试运行期间,调度机构要强化电网运行安全校核工作。在市场交易和电网安全运行发生矛盾时,市场应服从安全。
  要统一电网继电保护、通信和自动化技术标准,要根据统一的技术标准配置厂网两侧设备。调度机构要根据电网结构的变化和运行方式的改变适时校核电网运行相关参数,提出设备改造和参数调整意见,发供电企业要根据调度机构的意见做好设备改造和保护整定或调整等相关工作。
  要统一规划,优化电源布局,优化电网结构,电源与电网协调同步发展。保证电源布点和变电站布点符合系统安全的需要。
  (五)继续做好迎峰度夏工作,确保电网安全。
  2006年,电力供需形势将有所缓解,但是我省区域性、季节性、时段性缺电现象仍将存在。迎峰度夏期间的供用电矛盾,局部电网结构薄弱,高温季节设备运行条件恶劣所潜在的安全隐患仍不能掉以轻心。
  我们要认真分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做好夏季用电负荷预测,了解省外电力市场信息,在充分发挥省内发电机组能力的基础上,尽早安排好外购电力电量,并根据电网安全运行要求留有足够的备用。
  有序用电被实践证明是保障电网迎峰度夏的有效手段。要在省经贸委的组织领导下,继续做好今年的有序用电工作。各市供电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总结前些年有序用电的工作经验,把有序用电既当作保障电力供应,也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工作来抓,安排并落实好今年有序用电的相关工作。
  各火力发电厂要备有足够的厂存燃料,不能在迎峰度夏期间因燃料不足而影响机组出力或发生停机。
  各水电厂要及时掌握汛情,加强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的联系和协调,确保水库水位在迎峰度夏期间处于较高的水平。
  要克服政策处理等困难,全面完成在迎峰度夏前应完成的电力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高质量地完成设备大、小修工作,尽可能使电网在迎峰度夏期间以全接线、全保护和全出力的方式运行。确需在迎峰度夏期间进行建设的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要切实采取安全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不能因任何不慎或疏漏而触发电网事故。
  要继续组织好迎峰度夏技术监督检查。在迎峰度夏前应完成到周期和超周期设备的预试工作,对此,调度机构要予以密切配合,有计划地安排预试工作。各发供电企业要组织力量消除设备存在的隐患,确保设备的健康运行。
  (六)继续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地区,是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去年7—9月连续遭受了“海棠”、“麦莎”、“泰利”、“卡努”4个强台风的袭击,电力设施遭到破坏,严重影响电网的正常运行,造成很大的损失。我们要认真总结吸取前几年抗击强台风等自然灾害的经验和教训,做到风声未至,绸缪已就,加大投入,进一步提高发输变电设备防御台风的能力。做到防台抗台工作早部署、早准备、早行动,将台风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要提高沿海地区发、输、变电设备抗击强台风的设计技术标准,对新建发电厂、变电所,要根据当地的台汛实际,修正防洪的设计标准,对在前两年台风中反映出来的薄弱环节要有计划的逐步予以改造,以全面提高发、输、变电设备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备足防汛物资,加强气象会商,开展防汛检查,加强水文测报、大坝安全监测和水库调度,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度汛和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
  (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03年12月,国务院授权电监会具体履行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去年,《电力监管条例》的颁布施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华东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的实施,又为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电力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了有效开展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我办依据以上法规,结合我省电力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实施意见(试行)》,现已经华东电监局批准实施。我办将积极做好“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工作,依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并与全省电力企业一道,积极为浙江电力安全生产、为浙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浙江作出自己的努力。我办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协同电力企业解决电力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通过调查,逐步认识电力监管的客观规律,及时总结监管工作的经验,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电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电力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也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职责。各电力企业必须建立起科学严密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要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监督检查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手段,把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还要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加大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在依靠企业自身努力的同时,通过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指导和有力的社会监督,推动电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到位。
  (八)进一步落实国家“四部委”《紧急通知》精神,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
  去年以来,全国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方面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为此,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安监局和电监会联合发出了《关于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从全国的情况看,电力建设施工仍然是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因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电力建设项目点多面广的特点,加强领导和管理,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明确责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各项目单位在管理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负起安全管理的责任。
  建设单位要按照“管项目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工程的协调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监督,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认真做好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与落实,加强对承建工程的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管理始终处于受控和在控状态。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电监会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对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和可操作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工程建设安全抓实抓好。
  要加强对建设施工队伍的招投标管理。严格对参与电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审查,确保符合工程建设的能力要求。根据国家电监会六号令,从去年开始,我们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的企业开始核发许可证,实施行政许可。这是规范市场和保障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被许可企业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中的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许可监管的主要内容,如果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则被许可企业将负法律责任。在电力承装、承试队伍招标中,有否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是招、评标内容之一。严禁工程转包或非法分包,规范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强化施工装备管理,坚持定期安全性能检查,杜绝设备超期服役、带“病”运行。要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认真审查分包队伍资质,将包工队、民工、临时工等事故高发群体的安全管理纳入正常的安全管理范畴。其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等应与正式工一视同仁,依法管理。
  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办将会同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省内在建电力建设单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各参建单位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落实以及安全措施落实“三同时”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实现“平安工程”。
  (九)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电力安全生产信息
  今年,我办将在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做好全省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继续利用“安全生产月报”这一形式,不断改进工作,充实月报内容,为电力企业提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信息,加强企业之间安全生产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共享安全生产成果,促进安全生产。希望各电力企业能按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本单位的安全生信息。

  同志们,去年我省电力安全生产取得了可喜成绩,这是大家长期以来,踏踏实实、任劳任怨艰辛工作的结果。希望大家继续发扬攻坚克难的精神,继续保持戒骄戒躁的作风,面对新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团结协作,扎扎实实地做好全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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