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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12-03
来源: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办公室
日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给:广州蓄能水电厂上库坝、下库坝颁发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见附图),广州蓄能水电厂成为第一家取得电监会颁发的“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单位。
新的“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是水电站大坝运行许可的法律凭证。该证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统一监制,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颁发,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国家电监会对大坝安全注册管理的要求,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对新申请注册的水电站大坝和原注册证到期的换证大坝进行了注册检查和考核,对管理完善、机构健全、人员称职、经费到位、维护妥善的大坝才准许注册或换证。电监会监制的新版注册证就是大坝安全状况和企业大坝安全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

广州蓄能水电厂上库坝“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正本

广州蓄能水电厂上库坝“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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