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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召开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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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召开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会议
12月12日下午,浙江省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在杭州举行会议。
会议听取了浙江省电力公司总经理、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赵义亮关于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情况通报;听取了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凌秋来关于全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情况通报;讨论修改了浙江省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与会代表就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出各自意见和建议;最后,浙江省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组长、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小玲作重要讲话。
近年来浙江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仍呈较大幅度的上升态势,2004年全省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1501起,比2003年上升315%,2005年1—10月发生1523起,同比上升30%。带来的经济损失触目惊心,社会影响不可估量,幸运还没有酿成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我省电力设施保护的紧迫感和重要性,要加快电力设施建设,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力度,确保我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二、电力设施保护点多、面广、线长,盗窃、破坏之后难以及时发现,取证难、破案难。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墙上有标语,电力设施上有禁告牌,努力营造电力设施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三、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依法办事,发挥群防、群治的整体功能;四、要努力创立防范电力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建立群众护线队,发挥沿线广大群众的积极作用;五、电力部门要负起保护电力设施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机构网络建设,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全方位防范体系,确保我省电力设施安全受控、在控。
这是浙江省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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