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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加强我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充分发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中的作用,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承装(修、试)电力市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资质〔2008〕5号)、《关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资质〔20 08〕18号)精神,电监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我省开展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是否明确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作为承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的必要条件并在营业场所公示;
(二)是否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发包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设立或者变相设立“二次许可”的规定、条件或行为等;
(三)是否存在未持证企业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业务的行为。
二、检查方式
以企业自查检为主。我办将根据上报情况重点地开展抽查。
三、检查时间
(一)6月1日-15日有关单位自检,6月15日前将自检材料报送我办。自检材料包括自查报告、工程发包管理制度及有关文件,电力用户工程接电验收的制度及有关文件,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投运工程(含用户工程)基本情况,以及对自检存在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措施。
(二)6月16日至7月31日,我办将组织抽查。抽查的具体单位、日程另行通知。
四、各有关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如实做好自检工作。对存在问题而自检又不认真对待的单位,将按照《电力监管条例》依法处理。
本通知电子版可登陆我办网站www.serch.gov.cn下载,自检纸质材料盖章后邮寄至我办资质管理中心,自检报告及表格电子版可发送至Email:junjunge200@163.com,OA:资质岗位1/资质管理处/serchzma01@serchzma01。
联系人:赵军 林荣荣
联系电话:0571-51102761,51102765,51102784(传真)
联系地址:杭州市教工路23号百脑汇科技大厦2011
邮编:310012
附件:电力投运工程基本情况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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